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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高考综合素质评价
作者:陆霞萍等    文章来源:靖江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

综合素质评价直接影响高考录取

据了解,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评价结果为合格或暂缓评定;“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级。各评价内容得A等的学生都必须在校园内公示15天以上。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达不到“合格”,不能填报高校志愿。“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以上三项如均为D级,高校可以不录取。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被高校录取资格;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建议取消学籍。

评价体系更注重学生成长过程

“待人诚信,见义勇为,可酌情加2-10分”“同学间相处冷漠,拒绝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有上述现象每次扣3分。”昨天,在市一中制定的评分细则中,记者见到了这些条款。

市一中副校长顾灿兴介绍,该校的综合素质评分细则,注重从平时表现来评判学生,要求他们及时纠正不良行为。与从前以成绩为主的终极性评价体系相比,现在的评价体系更加注重学生成长过程。除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评价外,交流与合作被单独列为一项,这对培养学生尊重他人与约束自我的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此外,评价方案加强了对学生个性与特长的培养,鼓励学生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和文艺表演,充分发挥体育和文艺特长。

家长学生对评价方案反应强烈

随着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出台,学生和家长对素质教育的重视程度正在发生悄然变化。

在最近“江苏省中学生作文大赛”报名过程中,市一中老师发现,学生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在一中服务社区、慰问孤寡老人等传统活动中,以前组织活动时总有部分家长或学生担心影响学习,现在学生们都会踊跃报名。家长们也逐渐意识到综合素质评价对子女的成长、素质培养有积极作用。该校一名学生家长朱女士表示,从前高考只看成绩,觉得孩子参加社会活动耽误时间不合算。现在参加比赛、社会实践都列入评价内容,当然要鼓励孩子加强修养,多参加一些课外活动。

作者:陆霞萍 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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