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日前,市教委出台了《天津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这是本市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将改变以升学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引导学校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市教委有关负责人,对新出台的《天津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问:当前我们的考试评价制度存在哪些问题?
答:现行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突出反映在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改进与激励的功能;注重学习成绩,忽视学生全面发展和个体差异;关注结果而忽视过程,评价方法单一。
唯分数论的消极影响是十分明显的:它违背人的全面发展规律,违背素质教育的要求;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典型表现;否认差异,抑制了个性潜能的发展。因此,必须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进行改革。
问:改革现行的考试评价制度的政策依据和背景是什么?
答:改革考试评价制度的主要政策依据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关于2004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的精神。
问:开展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答:我们要通过制度创新,使学校的各项工作特别是教育教学工作更加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教学水平,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充分发挥评价的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过程。要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
问:如何开展考试评价制度改革?
答:一是推行关注全面发展与尊重差异的综合考评。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多方面潜能的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制度,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全面考评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
二是积极探索“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初中毕业、升学制度。初中毕业不只是学生达到国家设定的学科学习目标,也应达到基础性发展目标。能否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必须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整体鉴定。因此,初中毕业制度的改革,必须在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两方面进行积极而有效的探索。同时,初中毕业的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定的成绩不仅决定学生是否能顺利毕业,而且也是下一步高中招生录取的基本条件。
三是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道德品质、公共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大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构建综合素质评定的指标体系,尽可能做到具体明确、操作简便,体现多样化的学生发展特色。使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具有可行性,并力求评价结果的科学和公正。
问: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要遵循怎样的原则?
答:一是评价内容要多元,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形成生动、活泼、开放的教育氛围。
二是评价标准既应注意对学生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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