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关注此次课改的人目前形成的一个基本共识是:确保“记录袋”内容的真实性和全面性,是提高“记录袋”公信力和充分发挥它的导向作用的关键。而司法实践的经验表明,程序的完善和有效的监督,是实现公正的有效途径。
新京报:从“记录袋”的形成过程来看,我们不难发现,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尤其是描述性评价,均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我们是不是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可操作的评价程序,来确保“记录袋”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周建华:我们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学生自评,二是同学互评,三是任课教师评价。同学之间朝夕相处,任课教师与学生经常接触,应该说他们对一个学生的评价不会与事实出现太大的偏差。如果出现偏差,学生可以向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我们的“记录袋”更看重一些具体的、可以感知的、实物性的材料,当拿出去与同学进行交流时,是真是假,很容易看出来。因而我们类似的顾虑比较少。
张景斌:理想的评价程序应该是,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学生小组互评-班级评价小组评价-教师评价-通知、公示评价结果-申诉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审核确认-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但就我所知,目前尚没有一个比较成熟的评价程序。建立类似的评价程序也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最终的结果可能会变成一些枯燥的数据和表格。
新京报:但是,面对受利益驱动的学校有组织地进行造假的情况,是不是应该建立起一套由多方参与的监督机制呢?
翟小宁:有没有建立监督机制的必要,仍然要看建立“记录袋”是为了什么。如果有人建立“记录袋”是为了向外界提供一个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参考,那么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以保证“记录袋”内容的真实性确实是有必要的。
张景斌:应该建立一个督导机制。保证“记录袋”内容的真实性和全面性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学生发展,督导机制可以检查督促、引导教师且帮助学生一起做好“记录袋”的工作,不断改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全面反映新的课程理念,引导实施新课程的相关人员积极投入和参与学生评价体系的建设。为此,吸纳各方面的人参与“记录袋”的建设是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