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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南师附中江宁分校出台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作者:任松筠    文章来源:新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7

新华报业网讯  根据江苏2008年高考方案,从本届高二开始将启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这是新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当别的学校还在“观望”的时候,南师附中江宁分校21日宣布,该校已经率先出台综合素质评价的标准和操作办法,并且首次对高一、高二学生进行了综合素质评价。

记者看到,该校制定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一级指标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此外还细化了20二级指标71三级指标69观测点,指向明确且更容易操作,既能对学生进行全面、实事求是的评价,又可引导教育学生应该怎么做、朝什么方向努力。

这套评价标准还有两个创意:一是评价等第除了“合格”与“不合格”之外,还增加了“尚待改进”这一等第,这是为了促进学生不断修正自己的缺点,最后达到要求;二是对于某些暂时不能定性的情况作“留白”处理,即先不打等第,根据发展情况最后再定等第。

评价结果的公平与公正,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此,该校在各班级都成立了以班主任为小组长,包括科任教师、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在内的评价小组。评价过程分为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议三部分,其中自评比例占20%,互评占20%,教师评占60%,最后综合打出等级。评价中强调依据学生表现的实证性材料。学生或家长对评价结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申述,学校组织复议并把结果通知学生和家长,最后上报省教育厅的材料还要面向全校公示。

南师附中江宁分校陈汇祥校长认为,这套综合素质评价标准,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素质,而“评价的结果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这个过程本身就是对学生的教育和激励,可以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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