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统考科目由原来的6科减至5科
记者12月23日从兰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会上获悉,兰州市已出台《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指导意见》、《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等8个文件。据此,从2006年起,兰州市将在全省率先实行中考制度改革。明年中考将由原来的6科减至5科,录取模式为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
中考考试科目共5科
2006年中考科目为:语文、英语、物理、化学和数学,原来计入录取总分的思想品德课(政治)作为统一考查科目,不再计入毕业和升学录取总分。这5科统考均为闭卷。其中,语文、数学和英语卷面分别为150分,考试时间分别为120分钟。物理和化学卷面分别为12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毕业升学考试仍在6月份进行。
2007年起全市统一考查4科
为督促各校开足开齐教育部要求的所有课程,防止学生偏科现象,2007年起,兰州市中考将把思想品德、生物、地理和历史这4科列入全市统一考查科目,学生可带相关课本及资料独立完成。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与美术及理化实验操作为学校考查科目。但2006届初中毕业生的思想品德考查和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一并进行,生物、地理和历史3科暂不考查。
1个改革3个突破
中考制度改革方案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3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并试行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考试录取模式。
明年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2006年起,兰州市所有初中生将开始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建立成长记录。评价分为评价等级和综合性评语两部分。评价结果将作为初中毕业生必备的毕业条件和高中录取的依据之一。
评价等级分A、B、C、D4级
为准确公正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规定,各校要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采用行为观察、访谈、查阅成长记录等形式,对学生的思想品德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创新与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的25个要素进行4个等级评价。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待提高。
“待提高D级”普通高中不录取
《方案》规定,综合素质评价认定为“待提高D级”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为触犯法律被追究责任或重大违纪者。这些毕业生参加中考时,高中将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达到“合格”及“合格”以上者均有资格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初中毕业生资格认定
初中毕业生今后要取得毕业证书,全市统考和考查科目成绩7科(含7科)必须“合格”,学校考查科目成绩3科及3科以上必须“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方可毕业。文化课补考成绩合格也可毕业。补考仍不及格者只发给“初中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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