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师教学工作绩效的评价,现阶段有相当部分地区是以学生的学年(或学期)以及升学考试成绩的总计分(或平均分)作为评价教师教学质量优劣的惟一标准,同时又把这一成绩作为教师评优和晋升、评职等的惟一依据,从而使教师不顾一切地抓“教学”,出现了为提高总计分或平均分排斥差生,只抓分数,不管育人,片面追求升学率等现象。有的学校不顾实际情况组建尖子班。教师争教尖子班,其目的也是为了有一个好的考试成绩。结果导致差班的教师难以安排,学校教学工作难以开展。仅仅以学生的考试成绩来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绩效,给教育工作带来了很多弊端。
我们的教育方针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使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等方面都得到全面发展。针对学校教育存在的偏向,国家提出了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决策,其目的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充分发展学生个人的潜力,使学生各方面都得到和谐的发展。只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不注重德、体、美、劳等教育,是违背教育规律的。以学生的考试成绩来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绩效的做法,缺乏对人全面的、科学的考察。以学年或学期考试成绩作为教师教学工作的绩效,不能客观地反应教学质量的高低。我们知道,考试试题不能很多,每科只有二至三小时的考试时间,试题太少,不足以反映学生所获知识与能力的全貌,评分又易受主观偏见的影响,不具有很强的客观性。另外,试题的难度、效度、信度、区分度若掌握不好,也会影响学生考试成绩的高低。仅凭一两次考试不能真正反映学生学习的质量,也不能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教师教学质量的高低。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要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各个方面进行。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就必须提高教学评价的公正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必须运用辩证的方法,以整体的观点、相互联系的观点、动态的观点、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观点,去分析教学系统对教学各个环节的影响.做到具体化、规范化,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教育质量的提高。
教师教学工作绩效的全面评价,要从对学生进行的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培养及发展进行。教学工作的评价,是对教师教学全过程成果的评价。评价时要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原则,利用可行的评价技术,对教学过程及预期的一切效果给予价值的判断,以提供信息,改进教学。对教学工作评价时,不能单凭一种简单、粗陋的评价模式对教师的教学工作作出定论。评价者掌握好评价的原则、标准和方法,才能很好地对教学工作的内容进行评价。
一、评价教师教学工作绩效应遵循的原则、标准和方法
评价过程中,应遵循八条原则:客观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全面性原则、目的性原则、单项评价与综合性评价相结合原则、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评价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以上八条原则,是指导教育评价的准则。不按原则办事,就会盲目行动,各行其是,失去评价的价值。在执行这些原则时,不能只顾其一,不顾其二,要很好地运用辨证法,强调结合。
要确定恰当的评价标准。在制定评价标准的过程中,要掌握好效能标准、职责标准、素质标准。在确定标准时,要把它们统一结合,使评价标准恰当,具有先进性、方向性、可行性、群众性,才能激发协作精神。
要综合运用评价方法。在评价过程中,把相对评价方法、绝对评价方法、个体内差异评价方法、数量化评价方法、非数量化评价方法、分析评价方法、综合评价方法、自我评价方法、他人评价方法有机结合,并注意定性与定量方法、主观与客观方法(各种资料统计)、实验设计方法的结合,着重考查学生向好的方面发展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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