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是以现代教育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的,以学校发展过程为对象的评价。对中小学、幼儿园实施发展性督导评价要确立发展性督导评价新理念;构建符合区域教育督导评价制度要求、科学可行、便于操作的督导评价方案;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实施发展性督导评价“规范、发展”型模式;选择并确定与区域发展性督导评价模式相适应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体系。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区域教育督导评价运行机制,以达到不断发挥、拓展教育督导评价功能,保障教育目标实现的目的。
问题的提出及其研究目标
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是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的,以学校发展过程为对象的评价,关注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潜力,注重诊断发展中的问题,寻求学校发展的关键因素。指导学校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机制的形成,保障学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使学校成为各具特色的办学主体。这种督导评价方式与以往相比更强调目标的导向性,行为的自律性,改革的创新性以及发展的持续性和结果的激励性。
和平区从1982年就开始了对中小学的督导评价工作,经过二十二年的实践、探索和发展,基本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适应区域经济发展与教育改革需要的督导评价机制。教育督导评价机制的建立,使和平区教育管理系统形成了由决策、执行、监督反馈三个环节构成的连续封闭的回路。较好的发挥了教育评价导向、激励、鉴定、改进等功能,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保证和促进了和平区教育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随着教育改革形势的不断发展,学校办学主体地位的不断强化,教育督导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以往以鉴定性评价为主的教育督导模式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渐凸现出来。一是在评价指导思想上比较重终结性评价,轻形成性评价;在评价指标设计上,比较重内容与标准的统一,忽视用不同的尺子衡量基础不同、发展水平不同的学校,重共性,轻个性。二是在评价模式上,重静态状况的认可,轻动态未来的发展。三是在督导评价的结果运用上,重与考核、奖惩、评优挂钩,轻指导改进,促进发展等。总之,在督导评价过程中仅仅使用鉴定性评价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学校的发展,影响教育督导功能的充分发挥。为了更好的适应教育改革新形势需要,进一步完善区域素质教育督导评价体系,改进和提升教育督导工作及其水平,就有必要对中小学、幼儿园实施发展性督导评价进行研究。
对中小学幼儿园实施发展性督导评价首先要更新教育督导观念,完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价制度,探索适合和平区教育发展需要、具有时代特征的,突出导向性、激励性、主体性、发展性的督导评价模式。其次要构建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价的量标体系、方法体系,形成体现素质教育思想和要求的教育督导评价方案。同时研究建立与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价模式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发挥教育督导导向、激励、改进、提高的功能,通过学校内部评价机制的建立,促进学校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得到新的发展,形成办学特色。
二、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价方案
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价方案是实施发展性督导评价的依据。实施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价,首先应从发展性督导评价理念出发,构建符合本区域教育督导评价制度要求、科学可行、便于操作的区域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价方案。其中,基础理念、评价标准、指标体系与结构、实施办法和工作程序等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价方案(试行)》(以下简称《督导评价方案(试行)》)的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科教兴国”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三个面向”为指针,贯彻落实两个《决定》及市教委关于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以教育发展价值观和现代教育评价原理(主要是第四代教育评价理论,发展性评价、合作性评价思想)为理论依据,围绕和平区建设教育强区的目标,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构建并运用规范性与发展性相结合的督导评价模式,全面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督导评价工作,全面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使教育督导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教育发展服务。
(二)、制定《督导评价方案(试行)》的原则
导向性原则:发展性教育评价是在总结过去的基础上,立足当前,面向未来;不是以奖惩为目的,而是以发展为目的。
科学性原则: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要以马克思主义教育价值观及全面发展学说、系统论思想和现代教育管理理论以及教育法律、法规等为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
发展性原则:发展性是发展性督导评价的本质特征。发展性督导评价的内容、过程、方法和结果的处理都要把促进发展作为督导评价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用发展的理念指导评价的全过程。
主体性原则:主体性是发展性评价的重要特征。在督导评价过程中,要确立评价对象的主体地位,发挥能动性,通过自我评价和督导评价促进评价对象在原有基础上实现自主发展。
动态性原则:动态性是学校发展的根本特征。发展性评价是不断递进的动态过程,对学校的督导评价要实行现状评价与发展评价相结合,年度自评与三年一轮的督导评价相结合,结合学校的发展规划,对发展目标的达成度进行评价。
可行性原则: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体系要适应本区教育发展的现状,评价方法也要适合区内学校发展的实际水平,做到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三)、《督导评价方案(试行)》的基本思路
《督导评价方案(试行)》运用发展性评价的思想,强调评价对象自主发展、内涵发展的主体权力和主体责任。
一是妥善处理学校发展的统一性与差异性的关系。《督导评价方案(试行)》既强调规范性的评价,又突出发展性的评价。规范性评价指标是为了规范办学行为,发展性评价指标是为了促进评价对象沿着各自的办学目标,朝着各自的办学特色方向发展。其中,规范是基础,发展是提高,二者互相依赖,互相促进。在规范中追求发展,在发展中进一步规范。
二是妥善处理学校发展的阶段性与层级性的关系。《督导评价方案(试行)》在“学校自主发展”指标体系中设立了“学校办学现状分析”、“改革发展目标与思路”、“发展项目与措施”、“阶段性成果”、“办学特色”五项二级指标,与此分别相对应的评价要素和要点,由评价对象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结合办学实际,分年度、分项目自行编制。据此进行自评自查和接受督导室三年一轮的督导评价。其中“发展项目与措施”、“阶段性成果”是发展目标的具体化,要求评价对象在自主制定此项评价要素和评价要点时,重点突出、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逐年提高,三年一个周期,体现评价对象发展呈螺旋式上升的趋势。
三是注重评价对象的主体性和独特性。发展性评价强调评价对象自主办学、内涵发展。评价对象在制定“自主发展”评价要素时,要建立、健全和充分运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内部评价机制,增强评价对象的主体发展意识,使“自主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真正体现出评价对象的主体作用,有效地促进评价对象自主发展。“自主发展”的二级指标之一“办学特色”要体现评价对象的个性和特点。
四是注重可行性和可测性。《督导评价方案(试行)》在保证评价科学性的前提下,在评价指标的筛选和评价方法与技术的选择上,要尽量做到简便易行,使评价方案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检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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