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实施和不断推进,发展性教师评价因其以教师的主体发展为目标,提倡教师的积极参与双向互动而引起教师和管理者的广泛重视,并逐渐成为教师评价的一种时尚。许多学校在发展性教师评价理念的指导下进行了积极的研究和探索,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但随着评价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性教师评价在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日显突出,实施日渐艰难,本文就发展性教师评价所处困境进行透视和分析,并对本土化问题做出相应的思考。
一、实施:发展性教师评价适应的艰难
20世纪80年代末期实行于英国的发展性教师评价被引入我国后,对我国原有的教师评价体系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特别是新一轮课程改革提出了“改革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选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目标,要求尽快构建以教师主体发展为目的,以教师积极参与、双向互动为机制的教师评价体系。所以,彰显人性的发展性教师评价自然地被借鉴并广泛运用。然而,作为一种引入的外域评价,由于国度、文化背景等因素的差异,发展性教师评价在运用时遭遇了适切性的质疑,实施异常艰难,
1. 水土不服:传统评价的排斥
发展性教师评价是没有奖励和惩罚的形成性评价机制,目的是在没有奖惩的条件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从而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 但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压力日趋激烈,受传统教育评价的影响, 社会对学校的评价标准始终是以升学率为基准的,学校对教师教学水平的评价更是以分数为标尺来衡量的,这在客观上决定了对教师评价的选择多是与提职、晋级、加薪、奖金等联系在一起的,是一种奖惩性教师评价,近些年来频繁出现在学校管理中的“优胜劣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能者上,庸者下”、 “末位淘汰”等话语表明,注重鉴定选择功能的奖惩性教师评价在当前还有着很大的市场,其统治地位是其它评价难以撼动的。同时,由于教师工资的平均收入水平还比较低,如果缺乏一定的投资力度,无法满足其适当的物质需求的话,仅仅依靠教师个人的积极性,恐怕难以达到预期的评价目的和效果。另外,发展性教师评价的指标是软性的,与硬性的奖惩性评价指标相比,容易造成可有可无错觉,所以,发展性教师评价在引入之初,就遭遇来自奖惩性评价的排斥,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境地。
2. 光照不足:管理者的阻抗
事实上,发展性教师评价实施的阻力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来自学校的管理者,因为在奖惩性教师评价机制下,管理者是评价惟一权利主体。管理者不仅把对教师的评价作为监督管理教师工作、控制教学发展、评判教师工作好坏的一种途径,而且还把对教师的评价视为树立领导权威的一种手段。在以“甄别”为主要功能的评价机制下,评价的结果带有绝对的权威性,决定着教师的提职、晋级以及加薪等生杀大权。借助于这种评价特权,管理者的权威可以淋漓尽致地得到发挥。
而发展性教师评价倡导是评价主体多元的理念,管理者不应该仅满足于得到一个评价结论,评价结果应由多主体共同协商,这样,管理者在评价中的权力被分担或削弱,由此产生一种失衡的心态,极易导致管理者对发展性教师评价的本能阻抗,
3. 气候不适:条件的制约
与单一评价主体的奖惩性评价不同,由于发展性教师评价的评价主体是多元的,涉及到管理者、同事、教师本人、学生及家长等不同层次的人群,这不可避免地受到评价能力、评价视觉、人际关系、价值观念等众多因素影响,极易造成教师评价结果与教师实际工作表现之间的偏差;另外,由于发展性教师评价涉及到众多操作层面上的技术性问题,对评价者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这就必然要对他们进行一定的专门培训,让其具备担任评价者的知识和技能。然而就目前实际情况看,无论是在资金的投入上,还是在时间和精力的投入上,都不合我国国情。所以,发展性教师评价受过多客观条件的限制,实施困难较大。
4. 发育不全:生存的困难
发展性教师评价是以促进教师未来发展为目的的一种形成性评价,尽管这种评价体系在大多数教师中间容易产生共鸣,但由于发展性教师评价的主体多元性,造成了评价结果的多样性和随意性,难以对众多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和权重,因而,无法准确地反映出教师的真实发展水平;其次,发展性教师评价的方法也比较主观,只注重对教师进行定性的过程性评价,对定量的终结性评价重视不够,对教师评价的结果往往带有较大的片面性;再加之实施过程烦琐,操作困难等众多先天不足的原因,导致发展性教师评价在我国面临生存的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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