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性原则
教师教学互评是同行教师双向参与、合作开展的评价。开展教师互评应当在教师间形成合作文化的氛围,而这种氛围的创建不能单靠学校的规章制度与人为合作来实现,更需要教师间形成自然合作关系。学校应当赋予教师更多的专业自主权,鼓励教师开展合作与交流,在自然合作的和谐氛围中开展教师教学互评,促进教学质量与教师发展。
教师的专业发展是在学习共同体中实现的,离不开教师群体的支持。教学的专业特性决定了教师大多数的教学处于孤立封闭状态,教师要使教学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专业,就必须打破教学的孤立封闭状态,建立教师间的合作关系。教师的专业发展需要教师专业共同体的支持,教师要树立合作意识,善于合作,通过合作求发展。因此旨在促进教师发展的教师教学互评应当建立在合作的基础上。建立这种相互尊重和信任基础上的平等合作是开展教师教学互评的有效保证,更是教师合作文化和学习共同体建设的必然要求。
首先,教师在教学互评中的合作应当倡导建立在自愿结合基础上的自然合作。通过调查可以看出,当前学校的教师教学互评更多体现的是人为合作文化的特点,教师间的合作与互评主要由学校的规章制度来规定,教师根据学校规定来开展合作,而不是主动地寻求相互间的合作。这种人为的合作并非出于教师的自愿,互评开展的形式、内容、时间等也都受制于学校的规定和要求,因此评价往往不能满足教师的需要,对于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意义不是很大。真正意义上的教师发展需要这样一种自然的、开放的、动态的文化环境。只有形成自然合作的教师文化才能从根本上促进教师的发展。因此要想通过教师教学互评的开展来真正促进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提高,应当加强教师间自愿基础上的合作,根据各自的发展需求,确定合作互评的目标和方向,鼓励教师结成学习和研究共同体,在日常的教学实践中积极地开展互评。
其次,教师在教学互评中的合作要求教师开放心态,真诚合作,主动的接受和进行评价。使教师互评的过程成为加强教师合作共同发展的过程。互评不是相互竞争,相互排挤,而是为了共同的进步和发展而展开合作的评价。教师互评强调评价的相互性,更强调相互评价中双方地位的平等,而教师间的平等必须以相互尊重信任为基础。教师在进行教学互评时应当相互信任,以双方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而不应只从个人利益出发考虑问题。完全从个人本位出发来对待评价,在现今学校的教师评价中相当普遍,例如在调查中教师反映出的只愿意让同行评价自己而不愿意评价同行的现象,正说明教师还不能完全以开放的,正说明教师还不能完全以开放的心态对待教师互评。这既与学校长期实行注重鉴定分等或奖惩的教师评价有关,也有教师自身的问题。因此,为使教师教学互评落至映处,学校应当在制度和文化建设上给予教师更多的支持和理解,教师自身也应当努力转变思想观念。彼得圣吉指出,学习型组织建设最大的障碍是习惯性防卫,只有打破习惯性防卫,教师才能真正走到一起,实现真正的合作。只有教师能够以相互帮助共同提高的心态来对待教师教学互评,才能够真正帮助教师获得进步与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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